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1-10-27 作者:管理员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7111cc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第(一)项和《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川大研[2017]66号)第二十四条第(一)项之规定,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,拟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因难以联系上本人,《拟退学处理告知书》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,特予公告方式送达。如本人有异议的,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,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。
学院联系电话:028-85996612
邮箱:history@scu.edu.cn
收件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2区5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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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27日
附件:拟作退学处理告知公告送达名单
学号 |
姓名 |
专业 |
入学时间 |
学制 |
最长学习年限 |
201532***0022 |
李*寒 |
中国史 |
2015.9 |
3年 |
2021年9月30日 |
201722***0046 |
代*龙 |
中国史 |
2017.9 |
3年 |
2021年9月30日 |
201722***5148 |
杨*艺 |
文物与博物馆 |
2017.9 |
3年 |
2021年9月30日 |
201822***9176 |
范* |
旅游管理 |
2018.9 |
2年 |
2021年9月30日 |
201822***9179 |
张* |
旅游管理 |
2018.9 |
2年 |
2021年9月30日 |
201822***9180 |
冯*艳 |
旅游管理 |
2018.9 |
2年 |
2021年9月3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