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0-2011年度四川大学关工委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1-10-17 作者:管理员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7111cc
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、奋发向上、全面发展,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创新能力和高素质的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经学校同意从2000年开始,在我校学生中设立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。现根据发展了的新形势新情况提出以下实施办法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是学校优秀奖学金的组成部分。参加评选的应是我校在读的本科生及研究生,今年入学的一年级新生不参加评选。重点是面向我国革命老区,边远山区,少数民族地区,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但本人学习刻苦,奋发向上,有显著进步的学生。我院1个名额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自觉用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,道德品质优秀,遵纪守法,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。
2.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,成绩优良。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风、学风、和谐校园建设与精神文明及科技创新活动。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,增强体质,身体健康。
5.积极参加“公民道德建设”和志愿者活动;尊师爱校,有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,有良好的道德风尚。
三、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的奖励等级标准
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设立一、二等奖。一等奖12名,每名奖励金额2000元,二等奖52名,每名奖励金额1500元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四、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的评定办法
1.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按学年评定,与学生工作部(处)评优秀学生的程序和时间同步进行(每年第四季度评定一次),当年入学的新生第二学年参加评定。
2.各学院按照四川大学关工委下达的当年度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的名额进行推荐评选,评选后的名单报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,由校关工委组织评审小组评定,经与学生工作部(处)会审后,报学校批准并公布获奖名单。
3.表彰奖励形式:在适当时间,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举行表彰大会,进行颁奖。
4.本办法从2008年开始实施,有关事宜由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五、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的材料提交
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认真阅读评选要求并下载填写《2010—2011学年度“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”评审表》(附件)一式二份,于2011年10月21日(本周五)前交到文科楼403学生工作办公室。